海北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情况公示
海北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整改情况公示表
(第1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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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一些地方和部门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学得不深,用领袖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还需持续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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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责任单位 |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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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及环境保护建设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和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增强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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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常委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形式,持续跟进学习。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日常学习计划,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开展专题培训宣讲,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解读,使各级领导干部准确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不断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州生态类议题14个,并结合学习议题逐项安排、专题安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6次,研究审议相关议题6项,专题听取海北州2022年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海晏监督检查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并对各县级领导、各相关单位提出整改落实要求,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生态类内容2次;于2023年9月5日召开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11月9日召开全县河湖长制林草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1月24日召开全县生态保护大会,对做好各级各类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以及下一步生态环保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结合“基层党建提质增效年”活动,明确私搭乱建整治、挤占公共牧道整治、草原保护综合整治、草原鼠害防控等四项生态环保重点工作,年内制发生态环保领域相关文件6份,县委办公室编发环保领域综合信息12期,多篇得到中央和省州媒体采编。二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县政府党组会、生态环境专题会上多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各级生态会议、文件精神,将生态环境问题作为重要内容安排部署,高度重视和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实现了从“要我干”为“我要干”,“督着干”为“主动干”的转变,在立行立改、边督边改过程体现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切实推动生态环境反馈问题整改走深走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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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间 |
2023年1月至2023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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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朱发坤 0970-8631691 吉雪清 0970-8631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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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级部门负责统筹整改工作的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海北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整改情况公示表
(第3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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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海北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明确的职责任务,学习领会不深入,贯彻执行不到位。一些县级党委政府在批办文件或部署工作时,往往遇到或看到“环境卫生”“垃圾污水”“生态保护”“生态文明”等与生态环境有关字样时,不认真对照清单研究,而是直接交由生态环境部门承办,既使原本基础能力薄弱的生态环境部门负重前行,又导致后续出现“走回头路、做无用功”和“推倒重来”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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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责任单位 |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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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按照《海晏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明确职责任务,做到批办明确、责任清晰,杜绝误批、错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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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深入学习研究《海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严格按照《清单》要求批办相关文件。 整改成效:县委办、县政府办深入学习研究《海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严格按照《清单》要求批办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和“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管生态保护”责任落实,年内县委主要领导批示涉及生态环境相关文件7次,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涉及生态环境相关文件2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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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间 |
2023年1月至2023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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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朱发坤 0970-8631691 吉雪清 0970-8631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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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级部门负责统筹整改工作的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海北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整改情况公示表
(第10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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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省、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均明确要求,严格散煤质量管理,提高采暖季煤质抽检频次,而州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一直未开展煤质抽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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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责任单位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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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通过对全州煤炭经营单位深度整治,规范煤炭经营行为,确保煤质达标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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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结合区域空气质量状况,加大煤质管控力度,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流通领域煤质质量,每年开展煤质抽检2次,抽查率不低于经营户的50%,确保燃煤使用符合要求。 整改成效:我县2022年度2次抽检已完成,并上报2023年度抽检计划,完成2批次煤质抽检工作。下一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并将抽检结果运用在实际工作之中,严格散煤质量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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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间 |
2023年1月至2023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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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牟华 0970-8631237 陈智慧 0970-8830605 |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级部门负责统筹整改工作的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海北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整改情况公示表
(第12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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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省上印发的《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改工作方案》要求海北州2021年底前制定实施湟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并于当年完成部分整治任务,但截至督察时,整治方案未印发,整治工作严重滞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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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责任单位 |
县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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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严格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举措,切实维护流域水生态安全,不断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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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将入河排污口整治经费纳入2023年县级财政预算,严格按照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北州湟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及“一口一策”要求,开展整治,力争2023年年底完成整治销号工作。 整改成效:我县及时下发《海晏县湟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实施方案》,投入整治经费91万元,严格按照《方案》及“一口一策”要求,对117个入河排污口进行整治,其中79个排口进行立牌整治,38个排口封堵合并整治,目前已完成整改并上传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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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间 |
2023年1月至2023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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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陈智慧 0970-8830605 |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县级部门负责统筹整改工作的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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