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接晏委〔2019〕59、68号文,经县政府第10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怀伍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挂职);
宋积琳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佳科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卓尕吉同志任县司法局西海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鸿寿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万玛才旦同志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科级干部;
张明贵同志为哈勒景乡副科级干部。
免去:
丁强同志西海镇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锦铭同志县司法局西海司法所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