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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9年11月08日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08日
 
晏政〔2019〕169号
海晏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2019年海晏县金滩乡姜柳盛村集体
经济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你局上报的《2019年海晏县金滩乡姜柳盛村集体经济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晏民扶〔2019〕304号)的请示已收悉。根据2018年8月形成的评审专家组审查论证意见和2018年8月召开的县扶贫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研究的决定,原则同意《2019年海晏县金滩乡姜柳盛村集体经济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下达扶贫项目资金173万元以及2017年姜柳盛村旅游发展项目资金50万元,共计223万元。请你们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养殖小区新建及内土地平整工作。在保障资金安全使用的同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期按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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