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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17日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17日
 
晏政〔2021〕135号
海晏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哈勒景乡乌兰哈达村牧仁养殖
专业合作社畜棚提升改造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县农牧水利科技和乡村振兴局:

你局《关于2021年海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哈勒景乡乌兰哈达村牧仁养殖专业合作社畜棚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晏农水科乡〔2021〕145号)已收悉,该方案经9月2日专家审查论证、9月8日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和9月9日县政府第三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哈勒景乡乌兰哈达村牧仁养殖专业合作社畜棚提升改造项目总投资5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州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其中改建遮雨拱棚6栋41.6万元,畜棚内外维修8栋5.2万元,改建2处棚圈3.2万元,建设资金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有关管理规定执行,专款专用。该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属为哈勒景乡乌兰哈达村村集体经济所有;运营模式采取“村集体+农牧户”利益共同体模式。请县农牧水利科技和乡村振兴局做好资金统筹使用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请哈勒景乡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督促项目加快实施进度,并做好资产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切实发挥专项资金经济效益,助力乌兰哈达村乡村振兴全面高效推进。

 

 

 

海晏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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