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按公文种类分类 > 政府文件
索引号: 11632223015039004K/2022-00003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17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17日
 
晏政〔2022〕39号

海晏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仓开村养殖小区提升改造项目
实施方案(代可研)的批复

县农牧水利科技和乡村振兴局:

你局关于《审议2022年海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仓开村养殖小区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代可研)的请示》(晏农水科乡〔202286)已收悉,该方案经县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仓开村养殖小区提升改造项目总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海晏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其中:工程费用132万元,设备费用58万元,预备费用10万元,建设资金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有关管理规定执行,专款专用。请县农牧水利科技和乡村振兴局做好资金统筹使用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请金滩乡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督促项目加快实施进度,并做好资产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切实发挥专项资金经济效益,助力仓开村乡村振兴全面高效推进。

            

 

 

 

海晏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7日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