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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17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17日
 
晏政〔2022〕43号

海晏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海晏县甘子河乡热水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农牧水利科技和乡村振兴局:

你局关于《审议海晏县甘子河乡热水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晏农水科乡〔202294)已收悉,该方案经县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海晏县甘子河乡热水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总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海晏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85.2万元,预备费用14.8万元,建设资金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有关管理规定执行,专款专用。请县农牧水利科技和乡村振兴局做好资金统筹使用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请甘子河乡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督促项目加快实施进度,并做好资产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切实发挥专项资金经济效益,助力热水村乡村振兴全面高效推进。

 

 

 

 

海晏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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