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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632223015039004K/2023-00003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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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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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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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26日 |
发布日期: |
2023年0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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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政〔2022〕262号 海晏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海晏县三角城镇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和《海晏县三角城镇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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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局:
你局上报《关于申请<海晏县三角城镇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和<海晏县三角城镇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请示》(晏生〔2022〕221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请你局严格按照《方案》和《报告》要求和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有效治理。
海晏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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