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全县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检验全县防空警报设施完好率和鸣放防空警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及青海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通知》(青国动办{2023}33号)相关要求,海晏县发展和改革局(国防办)依法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
2023年9月5日(星期二)10时00分至10时15分
二、防空警报试鸣范围
海晏县三角城镇主城区
三、防空警报试鸣形式
防空警报试鸣按照“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的顺序进行,每种警报信号试鸣一个周期,间隔1分钟,共计用时11分钟。
(一)预先警报试鸣时间: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10:00—10:03
(二)空袭警报试鸣时间: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10:04—10:07
(三)解除警报试鸣时间:连续鸣3分钟。10:08—10:11
四、注意事项
试鸣期间,请各单位、广大群众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生产和生活秩序,并注意识别熟悉三种防空警报信号。
海晏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