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法制办:
现将《2015年海晏县依法行政工作年度报告》随文呈报,妥否,请审示。
海晏县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年度报告
一年来,我县着力从提高思想认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建立权责明确的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依法行政理念,提高行政机关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及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推动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总结如下: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政府县长为组长的海晏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海晏县人民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和分工方案》(晏政办〔2015〕66号)。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推进法治能力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10个方面,梳理出91项工作任务,将对全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一是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海晏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海晏县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海晏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海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等制度。二是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落实《海晏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坚持县政府法制办固定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履行监督审查义务。对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公示和听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今年,我县对旧城区改造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补偿方案等事项进行公示并召开听证会,确保做出的决策科学、合法并符合民意;对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涉及法律问题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制度建设及重大合同签订等事项咨询听取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专家学者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三)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按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查分自查、集中评查、总结通报三个阶段,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抽取13个执法部门、45个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并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实行评查结果评定。本次案卷评查中,县公安局、工商局、交通局因参评案卷卷宗材料规范、整齐,法律、法规运用适度被评为优秀,剩余单位均评为良好和合格,没有出现不合格案卷。
(四)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省政府104号令)、《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和《青海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省政府109号令)的要求,在2014年清理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今年再次清理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并承接省州政府下放的20项行政审批项目,通过清理,确定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183项(含省州驻县单位9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42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3项,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4项,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6项,取消或改为后置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29项)。同时,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青政﹝2015﹞59号)要求,对现行保留的7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确定取消4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将1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行政服务事项,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事项。截止目前,我县先后取消行政审批事项7次,相比2002年第一次清理时的821项,削减幅度达77.7%。《海晏县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清单》、《海晏县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和《海晏县人民政府决定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经县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布实施,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海晏县行政审批事项将在海晏县政府门户网公布。
(五)有序推进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按照
省委、省政府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 8月份我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启动。抽调政府办、农牧局及县编办的工作人员集中开展工作,参照州编办“权责清单”工作模式,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晏政发〔2015〕70号),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原则、实施范围和对象及主要工作任务、步骤和工作要求。参加了省编办举办的建立市、县级政府工作部门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培训班。目前,各单位正在陆续上报“权责清单”,我办对已上报的各部门“权责清单”集中开展审核。根据州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州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紧急通知》(北政发〔2015〕88号),加快推进“两个清单”制定工作的节奏,督促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尽快上报权责清单,并于10月22日,邀请省政府审改办专家就“两个清单”的制定事宜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对县级各单位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并与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相衔接,加快审核审定,力争11月20日前完成“两个清单”的编制工作。按程序经合法性审核、专家论证和政府会议研究后公布。
(六)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报备及清理工作。今年,我县严格贯彻执行《青海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促进
政府依法、廉洁行政。目前,按照我州时效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进行安排部署,及时组织县政府及各乡镇各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已完成自建县以来至2014年由县政府及各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共清理157件,其中废止94件、修改3件,继续有效60件。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同时,对全县各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从事此项工作人员进行了《青海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的学习培训。为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对全县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查询和监督。今年,报备规范性文件2件。
(七)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2014年7月30日省政府法律顾问会议的安排,我县立即着手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的组建工作。通过征求各部门意见建议,学习省、州及其他兄弟县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县实际,于今年年初成立了海晏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下发了《海晏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晏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的通知》(晏政办〔2015〕13号)。委员会组成人员共16人,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主任委员,县司法局局长任副主任委员。除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本县日常工作人员2人外,其他12位成员均为各领域(包括合法性审查,社会事业,土地、草原、拆迁纠纷,合同,民商、物权、劳动、工伤等)的专家学者。同时,参照省州做法,制定了《海晏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海晏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成员咨询服务费支付办法》。县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经费每年拨付10万元,从2015年开始正式列入县财政预算。从今年3月份开始截至目前,共向法律顾问委员会成员咨询各项事宜15件。确保了我县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等工作的合法性。
(八)不断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学习和培训行政复议工作,加大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宣传力度;广泛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探索与法院和信访部门长期沟通联系措施,拓宽行政复议受理渠道。今年,我县没有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截至目前,我县受理行政应诉案件1件,原告撤诉。年内调处矛盾纠纷165件,调处率为98%。
(九)深入开展法制培训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把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经常性开展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使执法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识得到增强,执法队伍的政治、法律、业务素质得到不断提高。今年,举办两期依法行政培训,培训中省政府法制办、州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成员等5名行政法律专家,对全县持有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的人员共计390余人进行培训,证件已在海晏县政府门户网上公示。5月份,我县特邀青海省委党校法学部主任(海晏县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成员)赵喜平教授进行《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与培养》的专题法制讲座。县委中心组成员,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学习会议。
(十)深化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一年来,我县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以“便民利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为原则,依托行政服务大厅和政府门户网站,加强领导,创新形式,规范内容、完善措施,努力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行政服务中心通过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行科学规范的网络信息化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实行“五个一”机制,即: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一单式收费、一站式领证、一次性告知。通过设置LED显示屏、液晶显示屏、办事须知等形式,全面推行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七公开”。上半年,我县行政服务大厅共累计受理各类群众办理事项9180件,办结9160件,办结率99.78%;发放各项费用、贷款3734.39万元,征收各项费用2734.39万元,劳务输出4011人。截止2015年10月30日,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七大类文件,其中,信息(每日动态)265条,通知公告16条,政府公文73条,办公室发文55条,人事任免公示13条,财政公示54条,领导活动公示64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海晏县的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单位推动依法行政的措施不多,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相对欠缺;二是部分单位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及清理的意识不强;三是法制机构力量薄弱和部分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不够重视导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履行困难、依法行政工作程序的规范化进程缓慢。
下一步,我县将认真落实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在落实好以上各项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进一步确立法治思维方式。用法治思维来替代领导思维、管理思维和行政思维,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及时研究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进一步提升制度供给能力。把制度和程序作为社会关系调节的重要手段,使更多方面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定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相关制度和流程图,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中征求意见和前置审查机制。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宣传、法制信息建设工作。促进各乡镇、各部门之间的法制工作交流,为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创造良好的新闻舆论环境。四是进一步理顺行政决策程序。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五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确保每一项具体行政行为都符合主体合法、依据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的“四合法”要求,切实抓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
海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