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法制办:
现将《2016年海晏县依法行政工作报告》随文呈报,妥否,请审示。
海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
2016年海晏县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一年来,我县着力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总结如下: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总体目标,逐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立了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和工作任务台账》和《海晏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可检验的成果。严格目标考核,将依法行政纳入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体系,制定下发了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进一步细化了考核指标。启动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按照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制定了《海晏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
(二)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海晏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海晏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海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等制度。不断调整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成员,聘任的各领域专家学者增加至17人,对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涉及法律问题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制度建设及重大合同签订等事项咨询听取政府法律 顾问委员会专家学者的合法性审查意见,提高了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同时,将法律顾问10万元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截至目前,今年共办理涉及项目合同、权责清单、规范性文件审查等事项25件,增长67%。如:年初参与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事宜的协商调解、西海镇工作移交中解除合同等涉法事宜的办理等事项,尤其在全县25个部门权责清单的合法性审查中,各位县政府法律顾问均积极参与,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充分发挥了作用,确保了我县重大项目建设、行政决策、制度建设等事项合法规范有效。
(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防管结合优化服务,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84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42项,对现行保留的7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精减率达77.7%。另外,《海晏县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清单》、《海晏县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和《海晏县人民政府决定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在海晏县政府门户网公布实施。推行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和并联审批,今年,中心各窗口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及便民服务项目9180件,办结9160件,办结率99.78%;发放各项费用、贷款3734.39万元,征收各项费用2734.39万元,劳务输出4011人。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行“一照一码”,加大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力度,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27户,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401户。
(四)推进两个清单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州政府关于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时举办了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培训班和省政府审改办专家对全县制定“两个清单”工作人员的专题培训。通过清理,列入清单编制范围的县级54个部门单位共梳理出职权事项3617项(其中:行政许可182项、行政处罚2581项、行政强制149项、行政征收36项、行政收费25项、行政给付33项、行政裁决5项、行政确认47项、行政奖励34项、行政检查81项、行政监督201项、行政其他权力事项243项),绘制流程图487张。在经过合法性审查、财政局收费项目核查、专家评审等工作的基础上,经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已在海晏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实施。同时,集中对全县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进行了清理,共清理规范执法主体77个,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依据进一步明确。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报备及清理。严格贯彻执行《青海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和主要负责人签发等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今年,在上次清理的基础上对县政府所制定的6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再次清理,确认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47件,废止16件。今年截至目前,我县报备的规范性文件有3件:《海晏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办法(试行)》、《海晏县农(牧)家乐管理暂行办法》、《海晏县特殊群体基本殡葬救助暂行办法》。新增的规范性文件中没有出现自行设立的审批、核准、备案、登记、注册、收费等情况。
(六)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按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邀请省法制处、县人大、政协办的领导等参加了此次评查。共抽取12个执法部门、42个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在本次案卷评查中,县卫生局、文体广电局、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角城镇公安派出所的部分案卷因参评案卷卷宗材料规范、整齐,法律、法规运用适度被评为优秀,剩余单位均评为良好和合格。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一案一表的形式进行了反馈,督促落实整改,推进各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
(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行政执法监督。为全面准确掌握我县行政执法人员底数,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5月份开展了涉及全县28个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在换届选举结束后根据人事变动,再次调整清理执法人员,确认现行有效行政执法证件451个,注销无效行政执法证件147个。加强联合执法。整合各部门执法职责,开展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农民工利益维护、道路交通等领域联合执法大检查,年内共查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隐患61处,督促整改完成率100%。集中力量对197家用人单位进行了检查,共为505名农民工追讨工资252.7万。同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目前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4件、政协委员提案33件。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大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力度,完善“三调联动”大调解格局,继续规范信访工作和信访行为。建立了海晏县行政复议委员会,举办了人民调解员培训班。以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为重点对象,定期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和稳定形势会。进一步提高了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能力。今年,我县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都是海晏县交警大队处罚非法营运车辆,当事人不服处罚,最终复议结果是维持原处罚决定。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28件,调处率为95%。
(九)着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年初以来,相继举办了《反家庭暴力法》、农民工维权、消防安全等领域知识讲座,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纲要》、《海北藏族自治州法制宣传教育条例》、《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聘请省法制办领导和州委党校高级讲师,对全县492名干部职工开展了以《法治政府建设纲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执法等为内容的培训班,同时进行了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的换发和审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十)深化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一年来,我县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以“便民利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为原则,依托行政服务大厅和政府门户网站,加强领导,创新形式,规范内容、完善措施,努力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通过设置LED显示屏、液晶显示屏、办事须知等形式,全面推行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七公开”。今年截至目前,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66条,其中通知公告10条,政府公文44条,政府办公室公文47条,人事任免4条,规范性文件3条,财政公示117条,领导活动32条,网上信箱6条。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对开设的“国务院信息”、“省政府文件”版块做到及时更新,及时开设“两学一做”专题专栏,发布信息20条,并对换届选举工作做及时报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诸多问题:一是个别单位推动依法行政的措施不多,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相对欠缺;二是部分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的概念把握不准,制发报备等方面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法制机构力量薄弱和部分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不够重视导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履行存在一定困难、依法行政工作程序的规范化进程还有待进一步加快。
下一步,我县将认真落实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在落实好以上各项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学习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措施和要求,加强法制信息建设工作,促进各乡镇、各部门之间的法制工作交流。强化监督,推动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一方面,要通过电视、媒体、宣传车、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公民的法制教育,提高大家知法、守法的意识。结合我县实际,通过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法规,让广大公民和法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自觉守法。另一方面,要提高我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我县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及时研究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严格依照《青海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继续推进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报送、备案、审查工作,推动我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更加有效地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四是进一步理顺行政决策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法律顾问咨询、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五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审查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推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履职。按照确保每一项具体行政行为都符合主体合法、依据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的“四合法”要求,切实抓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