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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8年12月19日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19日
 
2018年海晏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州政府法制办:

现将《2018年海晏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随文呈报,妥否,请审示。

海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7日

2018年海晏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18年,我县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精神,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政府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主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工作体系,落实工作责任。一是严格落实行政首长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主管领导具体抓,法制机构促落实的工作格局,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及时传达贯彻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海晏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海晏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台账》,明确了目标任务、措施步骤和责任单位。三是完善督查考核机制。把依法行政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制定下发了《海晏县2018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力推进。

(二)突出法制审查,提高决策水平。一是坚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整合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法律专业人才资源,不断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政府涉法事务的深度与广度,制定下发了《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专业作用。二是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落实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政府决策中的把关作用。今年,县政府法制办列席政府常务会议12次。三是严格法制审查。县政府法律顾问充分利用专业特长,通过列席重大行政决策会议、参与研讨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多种方式参与我县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制度制定,为我县重点项目及合同、规范性文件审查、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等建言献策、提供咨询和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今年,共办理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项目合同修改、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各项咨询事项62件,有效防范了法律纷争的发生。

(三)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一是持续取消调整我县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以来,我县已完成三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今年,我县决定保留实施行政审批项目共101项,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共7项,决定暂缓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55项,决定取消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共2项,我县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从2002年的821项,减少为目前的101项,削减幅度达88%,提前完成了国务院要求减少三分之一行政审批的目标。同时,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积极推进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实行了标准化建设和动态调整机制,已将行政审批事项录入“青海政务服务系统”,为行政审批事项线上审批和全流程监管奠定基础。二是规范清单管理,强化目录约束力。制定了以“四张清单”为主体的权力运行体系,用清单“网”住权力,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今年,共梳理完成县级25个部门单位职权事项3617项,绘制流程图487张。另外,我县“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被省审改办确定为样本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动态梳理完成县级22个部门共172项随机抽查事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8088家、随机执法检查人员394人。

(四)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政令合法。一是严格执行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程序,有效促进了我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二是严格审查把关,始终坚持合法性和可行性并重的审查原则,提高发文科学性和实效性。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青海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海北州政府规范性文件时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对新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集体讨论、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常务会议研究等程序办理,并做到“三统一”要求。印发了《海晏县关于开展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晏政办〔2018〕51号),对2017年县政府公布继续有效的4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2017-2018年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同时对涉及产权保护、涉及证明事项和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通过清理,保障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可行,及时废止、适时修订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相符合以及不符合我县改革发展实际的规范性文件,避免了政府文件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位政策相冲突,同时,将现行有效的27件规范性文件装订成册,2018年,予以保留的规范性文件27件,废止的5件,拟修改的6件,报备的规范性文件6件,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管好执法证件,提升队伍素质。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和培训。根据省、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详细清理。2018年,我县共有行政执法人员458人。同时,举办了2018年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培训班邀请了省法制办行政复议处的三位专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全县共计26个行政机关139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二是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的申办。凡未参加本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予申办行政执法证件,不准上岗执法。今年共申办执法证64个。三是严格执法资格考试。认真组织了各执法单位执法人员(新进人员、执法证期满需要换证的执法人员)共计139人参加了全县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六)注重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一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国务院和省、州安排部署,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有效遏制执法乱作为、不作为,野蛮执法、粗暴执法的问题。二是健全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部门科技、装备建设,重视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实践中的应用,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平台。2018年,全县共有执法车辆49辆,执法记录仪198个,相机124台,快速检测设备3套,GPS1个,对讲机37部,执法手持终端4套,各类科技装备130余套。三是完善联合执法制度。经县政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通过征求意见建议、法律顾问审核和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制定下发了《海晏县行政机关联合执法办法》和《海晏县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执法责任、执法重点,进一步优化执法资源,增强了执法合力,提高了执法效率。四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各部门自行评查的基础上对报送行政执法案卷逐案进行评查,本次案卷评查共抽取11个执法部门、43个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并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实行评查结果评定。其中,县公安局、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渔政管理局、县审计局4个单位的部分案卷因卷宗材料装订整齐、执法程序规范、法律适用准确被评为优秀案卷,占评查案卷的26%,其余评查案卷为良好案卷和合格案卷,分别占评查案卷的26%、48%,没有不合格案卷。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一案一表的形式进行了反馈,督促落实整改,推进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

(七)办好复议应诉案件,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调整了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明确了复议工作职责提高了复议工作效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今年,我县共办行政复议案件1件,目前已办结。二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明确行政应诉工作职责,规范行政应诉工作程序,严格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今年来,我县共办理应诉案件3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所有应诉案件均得到了妥善处理,有效维护了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三是抓好行政调解工作。督促指导有行政调解职权的单位,将行政调解作为重要的社会矛盾调处手段,充分利用行政调解工作优势,运用调解的办法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今年以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55件,调处率为98%。四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全县2018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4件、政协委员提案12件,建议6件。同时,积极配合州人大开展《海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订)征求意见工作,通过深入调研、多次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提出修改建议34条,为《自治条例》修订提供了有质量的决策依据。

(八)强化普法宣传,法治氛围更加浓厚。一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教育水平。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结合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保障等热点难点领域和重点工作制定了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今年,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会前集中学习。二是加大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坚持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课时登记备案制度,将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课时档案作为执法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档案。三是鼓励社会公众依法维权。为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国家安全日、世界禁毒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印制了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手册和六折页共1000余份,面向重点人群和对象大力宣传《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今年,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册,悬挂横幅500余条,受教育群众达8000余人次,积极营造了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上级要求、群众期待相比还有差距,在一些方面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虽然对推动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引起重视,但依然存在实施措施不多,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相对欠缺;二是部分单位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清理工作的程序、重要性等方面意识不强;三是法制队伍有待加强,全县法制机构队伍建设相对薄弱,法律专业人才少,业务素质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展开。

下一步,我县将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主线,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开展政府法制宣传教育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围绕《纲要》和《实施方案》确定的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强化推动落实,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做深做细,做出成效。强化依法行政考核和示范带动作用。改进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做到考评内容与年度工作要点相衔接,考评形式更加科学,更具操作性。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则,明确考核程序和考核要求,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沟通联络,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代理行政诉讼、处理疑难案件、提供法律咨询论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推进海晏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严格依照《青海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长效机制,继续推进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报送、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更加有效地推动我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公共安全、环境污染、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监督力度,解决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开展落实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专项执法检查,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全面推进政府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三是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完善案卷评查方式,进一步提高案卷评查质量,规范行政执法。四是完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四)进一步提升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一是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能力。严格按照及时、便民原则,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综合运用书面审理、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方式办理复议案件,增强行政复议透明度和公信力。二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继续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完善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和程序,明确行政应诉人员的权利和责任。三是提升矛盾调解能力。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推进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协调衔接。

(五)进一步加大行政机关联合执法力度。要依法严厉打击、集中整治各类违法行为,在环境保护、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加强联合执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县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的执法联动保障体系,实现执法有效合作,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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