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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7年12月26日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26日
 
2017年海晏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17年海晏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年初以来,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在州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青海省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加快建设法治海晏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和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县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全面部署工作。依照《海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海晏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分解表、《海晏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海晏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台账》,明确了全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目标。三是充实人员,保障经费。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各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北编办发〔201710号)文件要求,我县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名和见习岗位工作人员1名,目前,法制办共有工作人员3名。强化法制工作经费保障,落实了法制工作经费2万元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10万元。四是明确目标考核。把依法行政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制定下发了《海晏县2017年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力推进。

(二)完善体制机制,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落实《海北藏族自治州行政程序规定》、《海晏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海晏县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坚持县政府法制办固定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履行监督审查义务。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及时调整人员,目前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成员共15人。进一步修订完善《海晏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海晏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成员咨询服务费支付办法》,通过召开专项法律事务分析会、发放《海晏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回访制度》和《海晏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问卷调查》等形式,促进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有效运行。今年,共办理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项目合同修改、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各项咨询事项50件。在环保督察期间,我县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工作,特邀一名法律顾问坐班式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在审查协助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起草重要合同、省外文书送达、疑难复杂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研究,并出具了高质量的法律意见,有效保障了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为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以来,我县坚持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已开展三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行政审批事项从2002年的821项,减少为目前的102项(含省州驻县单位8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共4项、确定为暂缓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共27项、调整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4项,削减幅度达88%,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实施,提前完成了国务院要求减少三分之一行政审批的目标。同时,制定了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和动态调整机制,实现了政府权力的“再瘦身”。

(四)有序推进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根据省州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政府各部门(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晏政办〔2017112号)。今年,在2016年编制完成的县级部门单位权责清单(职权事项3617项,流程图487张)的基础上,以今年行政审批事项再清理后的事项为标准,对权责清单行政事项、法律法规进行逐条梳理以及统一编码工作,以进一步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五)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和管理工作。按照《青海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海北州政府规范性文件时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对新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集体讨论、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常务会议研究等程序办理,并做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要求。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到一年一清理。今年对5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8件,拟修改1件,继续有效44件,报备规范性文件2件,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进一步规范部门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我办认真按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各部门自行评查的基础上对报送行政执法案卷逐案进行评查,本次案卷评查抽取10个执法部门、34个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并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实行评查结果评定。其中,优秀卷占24%,良好卷占47%,合格卷29%,没有出现不合格案卷。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一案一表的形式进行了反馈,督促落实整改,推进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

(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行政执法监督。一是为全面准确掌握我县行政执法人员底数,针对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清理,实行动态管理,共清理28行政执法部门,确认现行有效行政执法证件456个。二是加强联合执法。整合各部门执法职责,开展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农民工利益维护、道路交通等领域联合执法大检查活动。同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目前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9件、政协委员提案21件。

(八)坚持依法受理,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坚持依法受理,着力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宣传《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知识,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今年,我县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均已办结。办理案件中撤销执法单位行政处罚决定的3件,维持2件。行政应诉案件2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43件,调处率为98%

(九)深入宣传教育,着力营造依法行政浓厚氛围。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县各部门结合实际举办了《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国家安全法》、《劳动合同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进行本部门看家法的学习和培训。我县党校利用2017年新考录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班和2017年公务员初任、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前培训班,专题进行法治政府建设讲座。另外,邀请青海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主任黄国政教授作了题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内容的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了我县各级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的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的认识。

(十)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着力优化政务服务水平。对社会关注的热点信息及时公布、解读,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严格对公开的信息进行逐条审核,严格遵守“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规定,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各乡镇、各部门通过设立固定政务公开栏、政务信息栏、意见箱、监督举报电话等一系列方式方法,向群众政务公开工作。今年,政府办公开机构信息、重要文件、政府决策、政务活动信息、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等内容的各类工作信息4000余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回顾2017年工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目前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如何更好地服务和保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实践。二是虽然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比较重视,但依然存在实施措施不多,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相对欠缺。三是在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增强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四是部分单位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清理工作的程序、重要性等方面意识不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力量、装备和能力建设与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下一步,我们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主线,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开展政府法制宣传教育为着力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围绕《纲要》和《实施方案》确定的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强化推动落实,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做深做细,做出成效。强化依法行政考核和示范带动作用。改进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做到考评内容与年度工作要点相衔接,考评形式更加科学,更具操作性。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则,明确考核程序和考核要求,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沟通联络,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代理行政诉讼、处理疑难案件、提供法律咨询论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推进海晏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严格依照《青海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长效机制,继续推进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报送、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更加有效地推动我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审查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履职。确保每一项具体行政行为都符合主体合法、依据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的“四合法”要求,切实抓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

四是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严格按照及时、便民原则,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综合运用书面审理、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方式办理复议案件,增强行政复议透明度和公信力。继续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完善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和程序,明确行政应诉人员的权利和责任。

五是着力提升政府法制队伍履职能力。加强政府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制机构职能,确保法制机构设置、编制和人员结构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适应依法行政的需求,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有效解决政府法制力量紧缺的问题。加强对政府法制队伍的培训,整体提升政府法制机构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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