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晏县2014年
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
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3月11日在海晏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海晏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海晏县2014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县财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相关会议精神,全面推动富裕文明和谐新海晏建设,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财政收支规模进一步扩大,财政预算执行良好,圆满完成了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确定的预算收支任务。
2014年,全县累计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0831万元,为预算的134.7%,较上年增长26.5%,增收2267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6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增收87万元,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1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1%,增收916万元。当年上级补助收入完成70739万元(一般转移性支付收入为3777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为32960万元)。
2014年,全县财政总支出8303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7744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执行率99.9%,较上年同期增长11.1%,增支7738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583万元。
根据以上数据,当年预算执行结果为:
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4年地方财政总财力77489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68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296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777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63万元。2014年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7449万元,收支相抵,一般预算年终结余4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58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64万元,公共预算基金收入4144万元,上年结余12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583万元。
一年来,县财政部门按照全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继续以支持经济发展、促进财力增长为抓手,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关注民生、节用裕民,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要,积极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努力创新监督管理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总体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努力确保财政收入,着力促进经济发展。一是财政部门认真分析经济下行与煤炭行业综合治理政策措施的实施对我县财政收入产生的影响,强化形势研判,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系,开展税源调研活动,督促企业及时上缴税收,实现税收“应收尽收”。完成地方财政收入6687万元,较上年增长1.3%。二是拓展思路,千方百计争取省对县的支持力度,全县共争取财政性专项补助资金32960万元,当年共得到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增量3912万元,争取山东援建资金2087万元,提高了我县自有财力水平。
(二)着力优化支出结构,民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始终把优化支出结构和改善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成各类民生支出60797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78.5%。
落实政策,提高效率,切实做好财政支农惠农工作。随着“三农”资金投入力度的加大,对推动我县农牧区经济发展,生态建设,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农牧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农林水方面全年投入资金14750万元,较上年增长1.4%,重点落实了村级“一事一议”资金742万元;落实粮食直补、综合补贴资金为437万元;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资金1000万元;农业机械购置补助资金315万元;村级运转经费及村干部报酬225万元;美丽乡村建设县级配套资金435.16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3500万元;2014年中小河流治理资金551万元,2014年畜禽良种推广补贴资金224万元,公益造林资金602万元。
健全机制,强化管控,推动教育均衡化发展。为继续推进教育布局调整后的各项教育工作,县财政积极落实各项教育资金。教育方面全年投入资金7221万元,较上年增长14.4%,重点落实中小学公用经费364万元;学生营养餐330万元;寄宿生生活费375万元;幼儿园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97万元;偿还教育布局贷款本息1031万元。
调整结构,专款专用,确保医改工作顺利推进。为继续推动我县医改工作发展,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医疗卫生方面支出完成5831万元,较上年增长3.8%。重点落实村级卫生室运转经费23万元;县医院综合改革资金3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12万元;城乡医疗补助资金31 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31万元;新农合补助资金 904万元;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240万元;2014年药品零差价150万元,计划生育补助资金187万元。
完善制度,加强监管,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进一步加强财政对民生事业的资金投入,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保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社会保障方面支出完成9808万元,较上年增长31.8 %。重点落实发放城乡养老金341万元;就业见习岗位补贴460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1245万元;发放抚恤资金442万元。
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建设。强化部门沟通协调,以项目为抓手,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提升城镇综合服务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城镇建设方面支出完成8400万元,重点落实海晏县三角城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490万元;集中供热改扩建热力管网及换热站资金496万元;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及弱电工程175万元;海晏县同宝路环境整治795万元,街道整治县级配套800万元。
加大财政投入,全面促进文化旅游业。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扶持文化产业发展力度,提升文化旅游品位,增强文化旅游品牌竞争,推动旅游建设取得新成效。文化旅游方面完成支出6069万元,重点落实两馆免费开放资金59万元,2014年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资金500万元;文化产业专项资金120万元;文化旅游发展基金162万元;文体中心建设县级配套418万元;海晏县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资金899万元;旅游产业发展资金499万元;达玉景区旅游扶持资金501万元;东大滩水上乐园旅游发展支持资金180万元。
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加大扶贫攻坚力度。随着国家对扶贫工作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县财政继续加大对扶贫投入力度,重点拨付扶贫资金2341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44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082万元,农村奖励性住房240万元;城乡低保资金1456万元;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贴220万元,使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改善环境、保护生态,支持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改善城乡群众生活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县财政重点落实了2014年湿地保护建设资金459万元;森林生态补偿资金143万元;草原生态补偿金2548万元;三江源异地办学补助资金195.4万元。
落实政策,强化监管,保持市场价格稳定。密切关注物价走势,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稳定物价的作用,落实菜篮子工程补助资金560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77万元;重点支持了评价超市、蔬菜保鲜车辆运行、评价粮油店建设,有效地稳定了市场物价。
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县域内中小企业发展。为了解决我县中小企业资金困难的问题,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县财政积极争取专项资金,重点落实了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项目资金240万元;服务业企业发展100万元,县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959万元。
保民生、稳增长,促进城乡居民持续增收。2014年,县财政全面落实高龄老人补助资金78万元、城乡低保资金1020万元;城乡养老金补助310万元;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贴139万元;发放规范津补贴490万元;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补助资金5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奖励补助资金1004万元及冬季取暖费提标128万元,实现了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
积极落实资金,大力支出保障性住房建设。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县居民住房条件,2014年重点落实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701万元,县级配套800万元;游牧民定居专项资金300万元,县级配套50万元。
(三)积极偿还政府性债务,维护政府信誉。为了更好的维护政府信誉,我们始终把偿还地方政府债务作为重要支出任务,年内,偿还政府性债务本息1260万元,其中:偿还贷款本金900万元,偿债率为2.91%;贷款余额为4940万元,债务率为6.7%,处于债务警戒线之下。
(四)财政改革扎实推进。一是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全面推行预算“两上两下”的程序,推进预决算、三公经费、民生资金等财政信息公开,主动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各界监督,逐步向公开透明运行的阳光财政迈进。二是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优化支付流程,减少拨付环节,提高直接支付比例。全年,集中支付资金83029万元。其中:直接支付为 76703万元,占支出总数的92.4 %,授权支付6326万元,占支出总数的7.6%。三是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全面扩大公务卡结算范围,使财政资金支出得到规范化、精细化,减少了现金交易漏洞,实现公务消费阳光化、透明化。四是切实加强动态监控机制。完善动态监控和预警机制,保障财政国库体系安全运行,从而保障财政资金规范运行。五是逐步规范非税收入征缴改革。健全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规范非税收入征缴程序,继续清理过渡账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了非税收入及时、安全、有效、足额入库。六是深入落实预算绩效考评机制。在精编细化部门预算的同时,不断加强支出预算管理,设定项目绩效目标,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准确性。七是积极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目前,完成重点行业的前期调研和实施方案制定工作,并与新泉家政服务公司签订文体中心、社会福利中心、行政服务中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实施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八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成效明显。2014年财政部门加大存量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切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3亿元,占2013年底全部存量资金的51.1%。
(五)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在确保重点支出需要的同时,大力压缩一般性开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及时量化分解各部门的“三公”经费压减指标,2014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50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
(六)规范采购程序,加强政府采购。认真制定政府采购预算,严格规范政府采购采买程序,健全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及县级干部车辆管理办法,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力。当年,共发生采购58次,采购规模达到1297万元。
(七)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完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针对全县建设项目资金量大、监督检查任务重的实际,累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0次,同时,联合县纪委、审计等相关部门成立检查小组,对全县预算单位进行财经纪律大检查,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规范了财经行为。
2014年,随着国家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县财政困难状况得到好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发展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稳定税源支持,税源后继发展困难,全年收入难度较大,受经济形势下行等因素的影响,尤其受煤炭行业综合治理政策措施的实施以及国家实施“营改增”政策、出台结构性减税政策多重因素的影响,将对我县的收入造成一定的影响。二是财政支出压力较大,随着各项刚性支出的不断增加,各项社会事业、政务管理标准的不断提高,新增财力满足不了新增支出的需要。年内城镇建设、公务用车改革、养老保险并轨、人员增资、部分项目实施当中的硬性配套及各项政府性贷款的还本付息等方面均需大量新增资金,财政预算平衡难度加剧。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我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州全委会精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民生及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切实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狠抓增收节支,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严格预算收支管理,强化财政监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以上要求,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初步安排情况如下:
(一)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988万元,增长4.5%。据此,预计我县2015年年初总财力为48889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长8.6%,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988万元,省州补助收入41861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为34773万元,省级预告专项资金为7088万元),上年结余为40万元。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48889万元,按照“保工资、保社保、保运转、保重点”的要求,安排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 17924万元,县乡公用经费996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801万元、乡镇公用经费195万元);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300万元(其中:教育布局贷款本息1080万元);政府采购资金1500万元(其中:集中供热煤款1000万元、车辆保险、办公设备购置等500万元);安排行政事业单位业务费3798万元;安排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配套资金及各项民生支出16283万元,主要安排教育支出306万元、卫生支出650万元、文化支出1200万元、旅游支出2200万元、支农支出1634万元(含支持甘子河经济社会发展40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200万元、社保支出4564万元、城镇建设支出2300万元、财政预留1036万元、其他支出1193万元;安排专项支出7088万元,其中:教育专项200万元、社保专项1106万元、节能环保专项580万元、农林水专项4553万元、保障性住房专项556、其他专项9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安排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640万元,由于部分科目调整为公共预算当中,较上年年初预算下降45%。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640万元。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安排情况
2015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计为1645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163万元;政府补贴收入377万元;其他收入28万元,上年结余1077万元。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45万元。
三、2015年财政重点工作及措施
为实现上述目标任务,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组织财政收入,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要强化收入组织工作。要清醒认识当前财政税收面临的形势,强化措施,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工作不松手,及时召开财税部门联系会议,查找收入征管的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强化税收征管力度,保证收入均衡入库。
二是做好项目争取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互通信息,精心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有针对性地选择一批符合政策要求和我县实际的项目,强化项目争取力度,力争上级专项争取工作取得新突破,促进全县财力稳定增长。
(二)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确保公共财政支出进度,着力加强民生领域的资金落实,切实发挥财政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一是认真落实惠农惠牧补贴政策,抓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高原现代生态畜牧业建设、扶贫攻坚等工作,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继续支持我县甘子河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全力支持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能力。二是强化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推进群众基础保障网和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网建设,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加大对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城乡低保、五保户供养、公益性、见习性岗位补助、民政救灾、残疾人保障、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资金,促进全县社保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三是安排落实学生营养餐、中小学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小学学生生活费补助、幼儿园学前教育、校车运行等各项教育资金,推动教育均衡化发展。四是全力推动医疗改革工作,足额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层医疗卫生建设、城乡医疗救助、新农合补助、药品零差价、计划生育补助等各项医疗卫生资金。五是积极支持新型城镇建设,落实城镇基础设施、城镇绿化等建设资金,提升城镇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六是推动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继续支持文化进村、“两馆”免费开放、文化旅游产业及品牌发展、文化旅游建设等资金的落实,促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七是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落实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奖励性住房等安居工程政策,改善人居条件,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八是继续安排资金,偿还教育布局、道路排水、景观改造政府性债务,更好的维护政府信誉。九是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足额落实各项扶持资金,使我县中小企业得到更进一步发展。十是积极落实好其他领域的财政投入资金,维护稳定发展的大局,促进全县社会经济稳步发展。
(三)继续加快财政改革步伐,促进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青海省政府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全面完成2015年全省财政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二是建立涵盖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基金的完整预算体系,特别是按着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要求,编制公共财政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力度,减少预算追加。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落实支出责任,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完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四是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综合应用预算安排、财政贴息、风险补偿、金融激励等方式,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五是强化财政监督机制,继续加大财经纪律检查力度,加强民生领域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六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并结合年度预算执行,全面清理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以及历年结余结转资金,采取自查为主、财政监督、分门别类、统筹兼顾的方式,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七是健全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体系,积极化解存量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八是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规范预算公开工作流程,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财政信息透明化,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加强财政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服务发展的能力。财政部门继续按照靠制度管人、按流程办事的理念,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和流程,严明工作纪律,提升财政干部的综合能力、持续改进作风、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
2015年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海晏财政工作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但是我们有信心、也有决心,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完成收支预算和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