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2日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海晏县财政局局长 张 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会议报告海晏县2016年度财政决算,请予审议。
2016年,我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
督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会,以及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财政工作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确保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平稳,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圆满完成了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确定的预算收支任务。
一、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核定2016年省与州财政年终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青财预字【2017】1074号)文件及海北州财政局《关于核定2016年州与县财政年终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北财【2017】422)文件的精神,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的预算,我县年终总决算反映:2016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12155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19241万元,较上年增长30.6%,增收27946万元,主要是: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0162万元,按同口径相比增长8.2%,增收767万元;当年上级补助收入完成103333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为416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为4723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为51929万元),当年新增省财政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916万元,调入资金1712万元,上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万。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1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5.8%,减收804万元。
(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年终总决算反映:2016年,全县财政总支出12024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1793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执行率98.9%,较上年同期增长29.3%,增支26756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313万元。
(三)2016年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青财预字【2017】1074号文件及海北州财政局北财【2016】422号文件的要求,公共预算收入由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的54763万元调整为119241万元,调增64478万元,较年初预算增长117.7%;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由年初54763万元调整为117933万元,较年初预算增长115.4%,调增63170万元;增支的项目主要为上级指定用途的专项支出、本级民生配套支出、重点项目支出、各项调整增资等支出。
(四)2016预算执行结果
根据以上数据,当年预算执行结果为: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12155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19241万元,较上年增长30.6%,增收27946万元,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1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5.8%,减收804万元。2016年,全县财政总支出12024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1793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执行率98.9%,较上年同期增长29.3%,增支26756万元。收支相抵,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年终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08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250万元,按照省财政厅青财预字【2017】1074号文件调整为1308万元),公共财政预算年终无结余。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313万元。
(五)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上级财政部门下达我县专项资金为51929万元,全年拨付专项资金51929万元,专项资金拨付率为100%。
二、一年来主要工作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县财政部门按照全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继续以支持经济发展、促进财力增长为抓手,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关注民生,保障重点支出,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努力创新监督管理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总体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加大力度,完善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一是加强联系,强化税收征管。积极应对收入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系,共同分析研判收入形势,逐月分解落实收入任务,通报收入进度,实现税收“应收尽收”。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0162万元,是我县首次突破一亿元大关。二是坚持以支促收。结合我县重点项目开工、清算等工作,采取建立项目台账、及时划拨项目资金等措施,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及时完税,有效发挥财政资金以支促收的作用,促进了收入有效增长。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拓展思路,千方百计争取省州对县的支持力度,2016年,全县共争取财政性专项补助资金51929万元,当年共得到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增量2886万元,积极争取当年新增省财政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916万元,四是积极争取援建资金。2016年,我县积极援建资金达到7850万元。其中:山东援建资金7200万元,北京中铝援建资金350万元,临沂援建资金300万元。
(二)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始终把优化支出结构和改善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16年海晏县完成各类民生支出91911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80.7%。一是进一步落实惠民政策,不断强化民生保障。随着“三农”资金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对推动我县农牧区经济发展,生态建设,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通过“一卡通”发放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等惠农资金,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农牧业可持续发展,农牧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农林水方面全年投入资金25574万元,较上年增长17.3%。二是健全机制,强化管控,大力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在落实好教育经费投入政策和目标要求的同时,积极落实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资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等方面财政资金,进一步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了全县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教育方面全年投入资金10516万元,较上年增长6%。三是调整结构,专款专用,进一步深化医疗改革。紧紧围绕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医药监管综合体制公共及公立医院改革等医疗改革,及时拨付基本药物补助、城乡医疗救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计划生育服务专项等方面资金,有力的推动了我县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医疗卫生方面支出完成6933万元,较上年增长7.1%。四是健全机制,强化管控,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了财政对民生事业的资金投入,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就业扶持、城乡养老、医疗保险、最低生活补助、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贷款贴息等财政资金,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保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社会保障方面支出完成14470万元,较上年增长24.4%。五是提升城镇综合服务能力,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建设。强化部门沟通协调,以项目为抓手,积极筹措资金,提升城镇综合服务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城镇建设方面支出完成18863万元,较上年增长33%。六是加大财政投入,全面促进文化旅游业融合发展。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加大财政投入,推动文化旅游建设取得新成效。文化旅游方面完成支出3399万元。七是集中财力抓扶贫,脱贫攻坚在精准发力中扎实推进。随着国家对扶贫工作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县财政继续加大对扶贫投入力度,重点拨付扶贫资金6728万元;使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安排县级精准扶贫资金710万元,为保障精准脱贫工作的顺利开展,将改善农牧民生态环境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探索精准脱贫多渠道落实机制。通过实施农牧区环境卫生“有人管”的工作措施,建立我县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以贫困户参与农牧区环境保洁为措施,以政府帮扶为手段,实现200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同时,在我县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先行垫付2017—2018年扶贫产业资金1040万元,确保贫困户提前选择产业,提前发挥效益,提前增收。八是改善环境、支持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改善城乡群众生活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县财政落实美丽乡村、环境整治等资金6069万元。九是支持县域内中小企业发展。为了解决我县中小企业资金困难的问题,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积极争取专项资金,落实支持县域内中小企业发展资金927万元。十是积极落实资金,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县居民住房条件,2016年重点落实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公租房建设资金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9955万元。十一积极偿还政府性债务,维护政府信誉。为进一步提高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继续规范和完善债务管理和还贷准备金制度,加强了债务风险防范和债务预警机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按时上报地方债务报表,将政府性债务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年内,积极利用转贷资金及本级资金偿还政府性债务本金4040万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2016年,我县财政对改善民生、推动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但由于我县经济基础薄弱,财源结构单一,财政收入增长较为乏力,尤其是“营改增”后原营业税收入实行中央、省、州与地方分享,对地方财政收入造成重大的影响,2017年地方财政收入形势十分严峻;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人居环境等民生支出不断增加,农业水利及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投入需求急迫,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也大幅增长,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附件:2016年财政总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