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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晏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时间:2021年12月13日    

202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1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加强统筹部署。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制定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了考核评价标准,强化推动落实。同时,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三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了《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对青海省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分解落实法治建设共性问题4类22项重点任务,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四是实行常态化督查。依法治县办牵头组成督查组,围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点工作,深入公安局、金滩乡等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提出整改建议,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五是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加强对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通过抓“关键少数”,不断增强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学法用法水平。

(二)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解决好“依法履职”问题。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应进必进,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流程进行了逐项梳理,并制定了清单目录,结合实际,推出了出生一件事”等套餐服务;推进行政审批一门受理”“一窗受理服务机制,实现承诺限时办结二是优化政务服务。继续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事通办”,完成3946条政务服务事项录入工作,目前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可办率达到95%以上积极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形成基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同时,加强政务诚信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采用实地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检查,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同时,在各领域形成联合惩戒机制,实行“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等制度。四是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持续做好“五个”推行,重点做好“五个”统一,狠抓审批事项公示,促进监管工作标准具体化、公开化。

(三)在规范决策上下功夫,解决好“政府守法”问题。一是规范决策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不断加强重大问题的依法制定和科学决策。二是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服务发展、参谋决策等作用,实现了县委、县政府,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及村(社区)四级法律顾问全覆盖,今年以来,政府法律顾问共办理合同审查、决策咨询等法律事项226件,提出意见建议300余条。

(四)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解决好“有法可依”问题。严格落实《青海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应审必审,并做到“三统一”要求,切实把红头文件管住管好。2021年,共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和定期清理3次,目前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包括部门规范性文件)。

(五)在严格执法上下功夫,解决好“执法严明”问题。一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把“三项制度”作为深化改革、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工程来抓,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做到了公正文明执法。截至目前,我县各执法单位配备各类执法装备800余件。二是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对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整改,杜绝行政执法不规范现象。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成28个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和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工作,并举办法治培训和资格考试。三是开展案卷评查,加强执法质量邀请法律顾问对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的27卷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对发现的31处问题及时反馈并印发了情况通报。同时,召开中共海晏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确保执法领域各项工作与全面依法治县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同步发展。

(六)在化解矛盾上下功夫,解决好“公平正义”问题一是提高效能,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大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力度,不断规范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着力推动案件纠纷化解,今年,委托专业律师事务所对我县办理的诉讼及行政复议案卷进行“集中问诊”。截至目前,行政应诉案件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胜诉率100%。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各司法所完成29个行政村、7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人民调解中心力量,配齐配强26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同时,举办了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提升了换届后人民调解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作用,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委会和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共调解矛盾纠纷444起,成功432起,成功率为97.3%,司法确认54件,涉及金额达633万元。三是优化服务能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采取“一站式服务”等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持续开展公证远程办证业务,解决了群众办证难的问题。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4件,刑事案件9件;公证案件34件,代写法律文书200余份,咨询560人次,帮助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67.7余万元。

(七)在学法用法上下功夫,解决好“法治思维”问题。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宪法宣誓24人次,组织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县委常委会学习19次,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二是调整充实全县6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23名,并深入校园开展青少年维权等方面的法治讲座和宣传。三是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村两委换届”、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时间节点为契机,深入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今年以来,全县共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法律八进”活动400余场次,送法下乡活动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性、参与性有待提升,专题研究、统筹部署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较少。二是对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概念混淆、认识不清。三是法治政府建设抓具体工作思考不深、研究不透四是部分行政机关对干部门间权力边界把握欠精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仍存在方式方法单一等问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领域未得到全面落实。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有待加强,少数单位执法人员力量和设备配备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第一责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法治建设”机制。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等重要部署及我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完善依法行政各项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配置,科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五年方案、“八五”普法规划和制度,促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纵深发展。

(三)筑牢“法治监督”防线。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情况督查加强督查发现问题的情况反馈和整改督促,全面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法治建设取得实效

(四)提升“依法决策”能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机制,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加强重大问题的运筹谋划和科学决策,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五)优化“定纷止争”策略。积极推进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整合行政复议职责之前,健全配套工作机制,设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不断强化行政复议工作效能,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复议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作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六)做实“创新实践”活动。创新法治建设思路,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群众获得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