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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晏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办事职能简介
来源:    时间:2015年07月03日    
   海晏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是县委、县政府负责全县扶贫开发、经济协作和发展农牧区经济的办事机构。
其主要行使下列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务院以及省、州、县党委、政府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拟订年度各类扶贫资金与项目的分配方案;组织扶贫开发项目评审委员会对扶贫资金使用与项目进行审核评估、监督管理,会同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实施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和绩效考核。
  四、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承担我县定点帮扶工作的联系、协调服务及交流合作;参与县直机关、省、州在县单位及驻县部队的定点帮扶工作。
  五、负责特殊类型贫困区域的扶贫开发工作。
  六、统筹、协调金融扶贫工作。承担扶贫开发龙头企业的资格审核、认定、向上申报及考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产业化扶贫、科技扶贫、金融扶贫等项目。
  七、负责组织实施农牧民实用技术短期技能培训。
  八、负责全县扶贫开发的统计、监测、动态分析、宣传教育和经验交流工作。
  九、承担省、州扶贫开发局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