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关简介 > 机构职能 > 县政府组成部门职能简介
海晏县卫生健康局机构简介
来源:    时间:2023年08月16日    

海晏县卫生健康局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简介


一、职能调整 

(一)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划入新组建的海晏县卫生健康局。

(二)不再保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卫生健康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卫生健康以及促进中藏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三)监督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四)负责组织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监督管理与实施,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发展民族医疗医药事业,开展藏医医疗和医药理论、医术、药物的挖掘整理、总结工作。监督管理民族医疗、医药机构,加强民族医药人才培养工作。

(七)具体负责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事监督管理。

(八)负责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九)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并进行监督。

(十)负责突发卫生伤亡事故统计、报告,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伤亡事故调查。

(十一)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十二)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十三)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流入地、流出地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四)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指导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六)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

(十七)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县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开展救灾、救助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训练。

(十八)研究提出全县老龄工作发展规划并拟定实施办法;督促、检查老龄工作的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

(十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其它事项

(一)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

(二)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四)承担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包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快重点品种、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修订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及时向卫生和计生部门提交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六)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办公地址:海晏县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局位于西海大街中段北侧,政府综合办公楼{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西海大街正西方向160米}

办公时间:0830—1200 1430—1800

联系电话:0970-8631370

负责人:局长:陈燕蓉

    副局长:朵国忠

    副局长:康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