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处罚/强制
2020年海晏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时间:2020年12月30日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州工作要求,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落实。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结合实际,调整了以县政府“一把手”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二是科学统筹谋划。对照海晏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各项任务,制定印发《海晏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台账,明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措施步骤和责任单位,确保各项工作行稳致远。三是严格督察考核。制定下发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通知,重点围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开展实地督察,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我县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2020年,共开展督察3次,提出各类整改意见建议95条,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县党政建设考核目标,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以考核倒逼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为抓手,以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为牵引,在行政权力上做减法,在公共服务上做加法。一是集中行政审批资源。积极完善政务服务“一站式”服务功能,对全101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定了清单目录,并对权责事项进行了确认,群众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可查询相关办理流程。加快综合窗口服务机制建设,拟保留的89项行政审批事项100%进驻实体服务中心二是实现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积极推进企业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方式,实行经营场所、经营范围自主申报,取消企业登记注册费、会费、工本费等收费事项。目前,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时长1个工作日、登记环节压缩到1个、全程电子化率100%;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落实市场主体住所申报承诺制,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改革措施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政府与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之间的常态化联系机制,畅通政企沟通渠道, 召开政银企业对接会,积极开展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目前,无争议账款已经全部偿还完成,偿还率为100%。四是助力疫情防控。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不见面审批”流程,开通“掌上办”等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重要政策信息、重点工作动态,实现“零距离”听民声、察民意、集民智,努力实现政策信息“掌上查”、问题建议“网上提”、为民服务“掌上办”,极大方便了特殊时期全县群众办理需求。

(三)完善程序,逢文必审,确保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一是严格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县政府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及时报送州司法局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并及时公开发布,使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逐步趋于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化。二是在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时,从制定主体、法定职权、文件内容、制定程序、制定依据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充分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智囊团”作用,重点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是否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同时,规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核的不得提交审议印发,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三是实行一年一清理的动态管理制度,对有效期限即将届满的文件,提前通知起草单位进行评估。2020年,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包括部门规范性文件),废止1件。

(四)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提高重大行政决策水平。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审查意见。一是完善决策机制。修改完善《海晏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海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中共海晏县人民政府党组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议事规则》等制度机制,明确了重大决策事项范围,规范政府决策事项的行权方式和决策权限,提升了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严格行政决策程序。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认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三是修订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修订完善《海晏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海晏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咨询服务费支付管理办法》将法律顾问日常作用发挥情况,作为继续聘用和报酬支付的依据,提高了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质量。截至目前,共办理涉及制度建设、合同审查、决策咨询、案件咨询等事项47件。

(五)深化体制改革,持续提升执法水平。一是抓主体,依法清理公示全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结合机构改革开展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确定全县行政执法主体48个,全县行政执法人员379人,执法人员信息已在海北州门户网站公示。二是抓制度,健全落实行政执法制度。我县制定印发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坚持把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深化改革、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工程来抓。三是抓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重点领域,从严从实从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倒逼执法规范化,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20年共开展联合执法164次。四是抓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共海北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在全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精神,积极配合,推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57个案卷参加第三方评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六)提高效能,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大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力度,不断规范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着力推动案件纠纷化解,2020年我县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应诉案件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同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2020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1件、政协委员提案18件,建议6件。

(七)围绕一条主线,谋划法治政府建设新篇章。以政治理论学习为主线,统领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紧抓“关键少数”。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率先垂范,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邀请全省宣讲团专家进行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专题讲座。在中共海晏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上专题学习了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例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州各项部署,提高履职能力。二是抓谋划聚合力。制定印发了《海晏县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从学法对象、学法内容、学法方式等方面对学法提出具体要求,并将宪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县委党校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同时,不断创新法治宣传的方式方法,坚持以干部职工、农牧民群众、青少年学生为重点的普法宣传,大力实施“法律八进”活动,结合精神文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精准扶贫、扫黑除恶等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和载体,广泛开展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2020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学习260余次,“法律八进”宣传活动12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0余份,宣传品20000余份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显著成效,各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所提高,但从目前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来看,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是行政执法监督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进度滞后,特别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不到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不够。

二是规范性文件审查不严,备案不够及时、精准。有些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不了解,对本部门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报审,缺乏规范的审查制度,一些规范性文件质量不高,执行效果不够明显。

三是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不规范。充分听取公共意见不够、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较少、作为必经程序的集体讨论和合法性审查中,合法性审查力度不够。

四是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方面,没有建立完整的法律顾问服务台账,不能客观反映法律顾问积极发挥作用的实际效能。

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与决胜全面小康奋斗目标相结合,在突出抓好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重点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牢固树立政治意识,继续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一项政治责任来落实,打破以往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落实起来不重要的局面;将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对标分析找差距,明确任务抓整改,尽早补齐短板,以提升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将牢固树立制度意识,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做法和措施,并以制度形式固定和延续。

二是着力强化依法监管意识,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以行政公开和监管并重,着重从行政决策过程信息公开、强化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三个方面,完善行政管理和服务公开制度,将行政管理行为、过程以及相关要素(法定情形除外)向行政相对人及社会公开,以此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及其他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以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规范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三是突出重点领域,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结合政府实际,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营商环境建设结合起来,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深化减证便民行动;以法律顾问事前防范、事中化解、事后补救法律风险为抓手,转变法律顾问收拾残局的思想,加大法律顾问参与复杂、疑难、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力度,对疑难案件从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证据效力等方面把关,依法化解执法风险,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一事通办、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体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突出领导干部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从而促使全民形成法治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