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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奋进的五年】海晏县经济社会发展系列报道(二)
来源:海晏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    时间:2017年09月08日    

坚守绿水青山 打造生态海晏

林业方面

 

一、以工程项目为依托全力推进河清海晏建设。

海晏县自2013年至2016年共完成天然林保护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防沙治沙、城镇绿化等林业项目共计16项,累计完成投资6464.87万元,其中国家投资4717.9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746.97万元,累计完成人工造林2.03万亩,封(沙)山育林(草)28.45万亩 ,人工辅助种草1.29万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9万亩;完成城镇绿化面积899.3亩,完成道路绿化31条,道路绿化长度28公里,城镇绿化率由十一五22.7%提升到现在的33%

二、以天然林资源保护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结合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地域特点和管护难易程度等特点,共设5个管护站。海晏县天然林保护森林管护面积62.72万亩。其中:有林地0.04万亩、未成林10万亩、灌木林地52.68万亩。落实事业身份管护人员16人,社会护林员256人(扶贫生态岗位177人,聘用专业技术人员3人),工程实行领导目标管理责任制,签订责任书8份,签订护林员管护合同272份,签订率为100%。管护人员恪尽职守,根据管护职责,对各自管护区域巡护,认真填写巡山记录,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全县森林资源得到了较好管护。

 

三、以尕布龙精神推进城镇绿化工作。

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经济与社会的和谐,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自2014年实施城镇绿化项目以来,累计投资1620.95万元,总绿化面积704亩,绿化率由原来的6.5%提高到现在的33%,完成海晏县境内道路、广场、小区、学校、成片林地段等多处适合绿化区域的绿化。使城镇绿化得到提升,很大程度上改善了人居环境。

四、以新型治沙模式,在高寒沙区走出了一条新路子。

在防沙治沙中,遵循自然规律,依靠科学技术,提高建设成效。注重通过增加科技含量来提高沙地造林的质量和效益。十八大以来来,通过与北京师范大学、青海省农林科学院等高校、科研单位合作,完成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3项,省级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4项。 2013年海晏县林业站获得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一项,同时1人获得省级科技推广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人获得国家级防沙治沙先进个人荣誉,1人获得省级林业科技推广先进个人荣誉。同时,通过大力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使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思想观念有了很大的转变,尤其是生活在沙区周边的农牧民,从原来的想方设法在禁牧林区偷牧,到现在积极参与到生态建设中来成为专职管护员,全县人民实实在在地享受到了越来越多的生态红利,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水利方面

一、水利投入实现新突破,重点水利建设再创新佳绩。

五年来,落实水利项目54项,投资47626.37万元,重点完成2013年牧区饲草料地灌溉重点县以及2014年至2016年小型农田重点县及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年建设任务,改善农田灌溉面积4.8万亩,控制草原及饲草料地灌溉面积1.3万亩。

二、民生水利建设取得新进展,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实施了人畜饮水安全工程、藏区特殊人饮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27项,1.69万群众饮水安全得到解决,2578人饮水安全得到巩固提升,精准对接125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得到巩固提升,农村集中供水率和供水保证率分别达到80%85%。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营,水质达标率100%

三、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五年来,严格贯彻落实年度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指标,各项指标控制在国家确定的红线范围内。强化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等制度执行。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水功能区管理、入河排污口监管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有序推进海北州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完成西海镇金银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林地灌溉、哈藏沟治理、麻皮寺河防洪和哈利涧河防洪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任务,使全县水环境、水景观得到有效提升。

四、水利防灾减灾体系不断完善,防汛抗旱工作夺取新胜利

五年来全县未发生重大防汛安全责任事故。累计治理河道18.6公里,建设堤防(护岸)23.23公里。加快实施防汛应急项目、抗旱规划项目及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及时开展水毁工程修复,在全县各乡镇推广旱地龙应用面积5万亩,确保了抗旱春播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小型水利改革成果丰硕,水利发展体制机制逐步完善

加快理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着力扭转水利重建轻管局面,健全工程良性运行机制。解决了海晏县水利工程管理机制的不完善,产权不明晰,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管理能力和水平低下,管理粗放等突出问题。其中:将村级水管员工资从往年的每年300元提高到每年800元。落实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管护主体67项,完成年度改革任务。全面推行了河长制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全面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河长为主要内容的组织体系,对全县范围内的32条主要河流全部落实了具体负责人。先后制定下发了《海晏县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海晏县责任河长主要河湖名录》,对各级河长、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进行了细化。同时,针对河长制工作,拟订了河长联席会议制度、河长制巡查制度、信息通报、问题督办、责任追究等制度,确立了由河长牵头召集河长制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河湖保护管理重点难点问题的工作机制。

环保方面

一、完善海晏县大气、水污染防治及重金属污染防治机制。

积极制定出台《海晏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海晏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各相关部门根据方案要求及各自的工作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一是根据省州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建立了县域各企业工作运行台账及污染物减排统计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制度,牢牢把握主题主线主攻方向,坚持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形成加快调结构、转方式的倒逼机制,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近几年来全县境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人为生态破坏事件,全县工业生产能耗水平不断降低,二氧化硫、氨氮、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达到省定要求。二是根据省州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制定《海晏县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县域各企业建立工作运行台账,填报污染物减排统计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制度,我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成,并联网运营。在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做到“5100%”即施工现场100%围挡,施工工地路面100%硬化,拆迁工程100%洒水,工地渣土运输车辆、车身100%纯净、密闭运输,暂不开发场地100%绿化或遮盖,严格控制了污染源。截止目前全县境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人为生态破坏事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全年空气优良率达标;根据我县实际,定期对海晏县居民用水水源地进行检查,并委托州环境监测站每季度对饮用水进行一次水质监测,至今未检测出水质超标现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截止目前,除新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外其他都开展了保护区划分及规范化建设。

二、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先后建立运行了海晏县和西海镇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量均为2000吨,目前县城所有污水全部实行集中处置,达标排放,有效解决县城污水污染问题;为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共配备户内垃圾桶2302个,垃圾斗166个,手推式垃圾桶349个,垃圾中转房4座,脚踏式三轮车43辆,无害化公共厕所4座,自卸式垃圾清运车4辆,摆臂式垃圾清运车12辆,压缩式垃圾清运车2辆,自卸式四轮车13辆,吸污车3辆,完成项目标示牌13块,配套保洁服及保洁工具各154套,对县城坚持一扫全天保洁,逐片、逐段落实保洁人员,实行垃圾日产日清和垃圾袋装化管理制度,并在县城主要居住地和周边建立了5个垃圾处理厂,县城内垃圾袋装化覆盖率达7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

三、加大宣传督导巡查整治力度。

一是加强宣传督导。近年来海晏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以新环保法为主要内容的环保宣传活动,每年结合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举办宣传活动,共计开展宣传活动12余次、现场解答环保方面的热难点问题600余次,发放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宣传资料10000余册,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二是注重日常巡查。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环境守法能力,督促企业落实达标排放主体责任,建立了全县环境网格化管理机制,明确了州县、乡、村环境监管职责。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出台了污染源监管领域双随机抽查细则等制度,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和整改,近年来共出动检查执法人员524余人次,企业检查笔录280余份,下发整改通知书35次;三是加大国省道环境综合整治。为切实做好海晏县县域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整合资金682万元,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分片包干、部门联动的原则,依据《海晏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分工,严格时间期限,突出抓好了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工矿企业、城乡环境整治等重点区域的环境整治,重点对农牧区环境卫生进行整治。近年来共争取环境卫生专项资金共计820万元。清除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建筑土方回填等近2200吨,回填土方10000余方,平整土地3962余方,拆除废旧院墙4200余米、维修围栏13343米,设立标识牌56个,墙面粉刷7992平方米,采矿区刷坡8000平方米,清理河道6000余米,拆除乱搭乱建3100平方米,废旧房屋及违章建筑13处,县城7处重要路口设置了红绿灯,主要路段设置交通指示牌41块,完成城镇绿化8万亩,绿化长度11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