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你局上报《海晏县2025年中央财政及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实施方案》的请示(晏农水科技〔2025〕78号)已收悉,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青财农字〔2024〕1866号)、《关于下达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青财农字〔2024〕2079号)《关于下达2024年第八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4〕1834号)和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24〕278号)《关于下达中央救灾资金及部分2025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25〕8号)文件要求,下达农业相关专业支付资金904万元,包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油单产提升、小麦一喷三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高素质农牧民培训、基层农技推广、畜间布病防治、农业社会化服务智慧监管,具体内容为: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青财农字〔2024〕2079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救灾资金及部分2025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25〕8号)文件和《关于下达2025年部门预算及县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的通知》(晏财字〔2025〕50号)文件要求,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资金524万元,其中:省级下达资金474万元,县级下达资金50万元,由农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建设内容及规模:补贴范围粮食作物和油料作物,补贴标准100元/亩。补贴面积按各乡、镇统计上报面积进行补贴,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配套。
资金管理:资金通过“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发放到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建设期限: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
(二)小麦“一喷三防”技术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24〕278号)文件要求,下达资金6万元,由农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建设内容及规模:组织实施小麦“一喷三防”技术,实施面积0.3万亩,建立重大病虫害百亩示范区1个。
建设期限:2025年3月至2025年12月
(三)农机具购置补贴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24〕278号)文件要求,下达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100万元,由农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建设内容及规模:购置农机具80台套。
建设期限:2025年3月至2025年12月。
(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24〕278号)文件要求,下达资金105万元,由县农经站负责实施。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按照各乡镇上报托管土地面积数据,确定全县共实施全托管面积 28600亩。项目分3个乡镇实施,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11家,采取全程托管(耕、种、防、收、销)方式,原则上实施区域相对集中,整乡整村推进。具体情况如下:1、海晏县金滩绿源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托管金滩村耕地5280亩。2、海晏金仓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托管仓开村耕地5490亩。3、海晏金滩道阳农牧业产业发展中心托管道阳村耕地1650亩。4、海晏县盛仓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托管姜柳盛村耕地2000亩。5、海晏东达富民特色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托管东达村耕地4020亩。6、海晏县金滩乡新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托管新泉村耕地1568亩。7、海晏县金滩乡光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托管光明村耕地2516亩。8、海晏县三角城镇黄草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托管黄草掌村耕地1400亩。9、海晏县塔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托管塔列村耕地2598亩。10、海晏县三角城镇海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托管海峰村耕地1932亩。11、海晏县三角城镇三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托管三联村更登146亩。
资金管理: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为105万元,每亩补助36.71元,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待县级验收结束后,县农经站及时收集有关资料,经审核无误后,以转账的方式及时兑付补助资金。即服务组织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按其实际作业量直接补助给服务组织。
建设期限:2024年5月—2024年12月。
(五)粮油单产提升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24〕278号)文件要求,下达资金20万元,由农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建设内容及规模: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项目实施面积0.2万亩,由海晏县金滩道阳农牧业产业发展中心(青稞800亩、油菜400亩)和海晏县盛仓种养殖专业合作社(青稞300亩、油菜500亩)实施,采购青稞包衣良种11000公斤,资金6.05万元;青稞专用肥16.5吨,资金4.95万元;油菜包衣良种1800公斤,资金2.52万元;油菜专用肥21.6吨,资金6.48万元。待自建完成并通过县级验收后进行补助。
建设年限:2025年3月至2025年12月。
(六)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项目
根据海北州农牧和科技局和海北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海北州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北农科字〔2025〕18号文)文件要求,下达资金5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面积5万亩,采购商品有机肥。
建设年限:2025年3月至2026年9月。
(七)高素质农牧民培训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24〕278号)文件要求,下达资金20万元,由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负责实施。
建设内容及规模:共培训高素质农牧民50人(围绕粮食、油料培训)
建设期限: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
(八)基层农技推广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24〕278号)文件要求,下达资金50万元,由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负责实施。
建设内容及规模:根据省农业农村厅《2025年全省农牧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名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符合生产实际的县级名录,推广绿色高效技术,建设示范基地2个以上,并开展示范观摩活动。参加5天以上的培训,在编农技人员培训率达到1/3以上,应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APP,信息化率达到90%以上,招募特聘防疫专员。
建设期限: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
(九)畜间布病防治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24〕278号)文件要求,下达资金14万元, 由县畜牧兽医站负责实施。
建设内容及规模:为75名村级防疫员购买主要人畜共患病保险;完成布病免疫抗体监测和重点畜群感染抗体监测2500份,并做好阳性畜淘汰扑杀;“海晏湟水源白藏羊繁育基地”省级布病净化场创建奖励补助及净化场维护。
建设期限: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
(十)农业社会化服务智慧监管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八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4〕1834号,下达农业社会化服务智慧监管资金15万元, 由县农经站负责实施。
建设内容及规模:购置34台套农机具北斗远程监控终端。
建设期限: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
二、建设进度安排
2025年3月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2025年4月至5月完成政府批复;
2025年5月至12月开展工作和经费使用。
三、项目组织管理
(一)组织措施。为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保证按期、按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由海晏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总体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具体实施,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负责协调和解决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建设,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管理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文件要求、有关财务制度和本项目建设要求,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人负责。项目完成后,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审计部门进行审计与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海晏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