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2026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青海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有关条款的规定,海晏县气象局将根据我县气候特点和防灾减灾需要,适时开展火箭、高炮人工增雨防雹作业。为切实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有序应对作业中意外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作业的时段:2026年6月10日至2027年5月15日
二、作业影响区域:海晏县辖区范围。
三、作业使用武器装备:人工影响天气专用火箭、双管“37”高炮。
四、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作业阵地,禁止以火箭、高炮为背景进行照相、摄像活动,非作业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操作火箭、高炮。
五、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炮位200米范围内不得有围观人员,不得高声喧哗,经劝告仍不离开,出现安全事故由围观者自己承担。
六、火箭弹、高炮弹发射后因故未在空中爆炸而落到地面,发现人员应立即向当地村委会、镇(乡)政府、公安机关或海晏县气象局报告,并切实保护好现场。
七、严禁非专业人员摆弄、搬运或自行拆卸火箭弹或高炮弹,以防发生意外伤人事故。若捡拾炮弹后,因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发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部门将作为安全事故,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八、海晏县气象局联系电话:0970-8632390。
特此公告。
海晏县气象局
2026年6月10日
青公网安备 63222302000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