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办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办立足工作职能,按照省、州、县委、县政府和局班子的安排指导,认真对标海晏县推进乡村建设有关要求,紧紧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有利契机,聚焦乡村振兴战略,打好项目谋划、申报、实施“组合拳”,着力推进乡村发展,扎实开展2023年村镇建设工作情况,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美丽乡村建设
1、海晏县2023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海晏县2023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总投资115万元(省级乡村振兴资金1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00万元),建设地点:哈勒景乡乌兰哈达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广场铺装、养殖小区业务用房维修和道路硬化。目前施工单位采购公告已发布,预计6月中旬开工建设。乌兰哈达村高原美丽乡村完工后,我县省级高原美丽乡村将达到全覆盖。
2、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方案编制情况:为统筹推进乡村建设,全面提升乡村风貌,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我局开展了四个乡村振兴试点村(道阳村、同宝村、三联村、温都村)美丽乡村方案编制工作,方案主要对各村现状进行了分析,根据乡镇意见,形成了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项目清单,同时针对美化、绿化、亮化,重点对后期风貌改造提升进行设计。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
同时根据县政府的工作安排,为做好我县“十四五”期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我局与各乡镇对接,每个乡镇确定了1-2个基础设施完善,村容村貌较好的行政村作为后期重点打造建设,各乡镇上报的行政村分别为:
金 滩 乡:岳峰村、海东村;
甘子河乡:温都村、热水村;建议纳入达玉村
三角城镇:三联村、海峰村;
青海湖乡:同宝村、塔列村;
哈勒景乡:永丰村、乌兰哈达村。
3、乡村评估工作:为有效推进“十四五”期间我县乡村建设,科学化、专业化梳理乡村建设工作短板,2022年,我局聘请第三方对全县29个行政村开展了乡村建设评估工作,目前评估工作已全部完成,评估报告编制完成,为我县后续乡村建设发展提供了依据。
二、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
海晏县2023年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2023年省州下达海晏县年度建设任务为150户,共投资262.5万元(省级财政奖补资金187.5万元;州级配套1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60万元)。任务分解:三角城镇40户;甘子河乡40户;金滩乡20户;哈勒景乡20户;青海湖乡30户。截至目前,开工30户。
三、危房改造
为做好我县农牧民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2022年度年度我县申报了20户抗震改造住房项目与我县海晏县2022年C、D级房屋维修改造工程整合实施,该项目目前正在施工中,14户已完工,6户正在施工(6户群众目前均以租房或搭建临时轻钢的形式住于安全住房中),预计6月底完工。2023年根据乡镇上报的可能存在住房安全隐患的名单,我局开展排查鉴定,经鉴定,有5户群众住房存在安全隐患,我局已向上级部门申报本年度5户危房改造项目(三角城镇2户,青海湖乡3户),目前任务暂未下达。
四、农牧区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
海晏县29个行政村中,西岔村、三联村、三角城村大部经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海东村、东达村和岳峰村污水管网2020年建成并投入运行,出水水质达一级A排放标准。2021年我县争取到海北州重点城镇排水设施完善工程,投资2000万元,建设规模为污水处理站3座,建设地点为同宝村白佛寺(设计污水处理量7.72m³/天)、海峰村克土社(设计污水处理量63.08m³/天)、达玉村乡集镇(设计污水处理量32.04m³/天),目前污水处理站正在调试运营阶段,待调试完成后移交乡镇运行。
根据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能够按照属地责任和工作职责,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排查整治,目前全县城乡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五、2023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办将结合工作职能,在做好乡村建设方面做好三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结合乡村生态振兴战略,提升乡村环卫设施基础。结合居住条件改善工程、污水收集等项目建设,同步实施污水收集治理。结合我县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行动,积极争取乡镇环境整治项目,加大环境整治、村庄河道整治、绿化力度,使农牧民居住条件最大程度得到改善。
二是结合乡村产业振兴战略和乡村建设评估工作,实施基础设施改善提质工程。按照县委关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安排部署,继续争取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实施基础设施改善提质工程,以“补缺、提质、一体”为目标,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力度,促进城镇生活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实现城乡设施一体化。
三是结合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持续做好群众住房保障。在现有农牧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的基础上制定脱贫攻坚政策调整风险应对机制,加强群众住房安全巡查排查,并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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